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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农村儿童小食品消费安全调研报告目前,农村食品市场受经营条件、消费观念和监管力量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存在较多安全问题。近期,江夏区工商局对辖区农村校园周边流通环节食品(小食品)经营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在对该区14所中小学(含幼儿园)周边的75家涉及小食品经营户的证照、自律制度建立、小食品品种及质量、经营环境等综合调查后认为:应加大巡查力度,采取针对性监管的方式,进一步强化校园周边小食品监管工作。
一、农村儿童食品安全消费现状
(一)经营者多以流动摊贩、闲散农户为主。农村日常消费方式以集中消费为主,儿童习惯在场镇和农村小食杂店就近购买食品。经调查,农村市场销售的小食品,近60%源于流动摊贩,无固定营业场所。而闲散农户利用自有房屋开展经营活动,闲时经营、农忙时关门,比较分散、偏僻,经营形式不固定,无证无照多。30xx年第一季度,江夏分局在对辖区纸坊街、郑店街、乌龙泉街的城边村、城中村,涉及小食品经营户的专项检查中,证照齐全的130户,证照齐全率为95%,同比往年证照齐全率的80%有较大幅度提升,且无证照经营多为无经营门点流动商贩。
(二)食品质量低。经相关部门抽检,农村市场上的果冻、汽水、油炸食品等普遍存在着蛋白质、维生素等含量偏低,糖精、甜糖素、致病菌指数、防腐剂、色素、香精超标,特别是滥用添加剂的现象较为普遍,严重影响少年儿童身体健康。一些儿童小食品属于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三无产品”,有些经营户甚至将过期的食品销售给儿童。巡查中发现,乡村校园周边小食品一是来源没有保障,小食品进货渠道表现为“多、乱、杂”;二是包装粗糙、不严密,食品和小玩具混装,容易使小食品造成的二次污染。
(三)包装以散装、裸装为主。多数为小作坊、小厂生产的售价为0.5元—1元的散装、裸装食品。有些没有任何防护措施,饱受沙尘和蚊蝇的侵袭,卫生状况堪忧;有些包装简陋,用质量低劣的塑料袋或塑料瓶包装,且有些反复利用,对儿童身体健康的潜在危害较大。而且与其他商品摆放一处,有的甚至将食品与蚊香、杀虫驱蚊剂等日化用品混放,食品与玩具混装,对食品形成污染隐患。由于储存意识匮乏,长时间暴露在强烈日光和高温环境下造成儿童食品加速变质。而这些过期、变质食品却以“廉价让利”的形式出现,迎合了儿童口味和消费水平。
(四)儿童及监护人的食品安全意识差。许多儿童根本不会顾及食品安全、卫生,拿着就吃、打开就喝。由祖辈(空巢老人)监护的留守儿童约占90%,监护人年龄大、食品消费安全意识淡薄,只是盲目地满足儿童的需求,没有索要发票的习惯,即使买到了不合格食品也是自认倒霉,不了了之,缺乏维权意识。而处在小学生年龄段的儿童在法律定义上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群,是不具备分辨是非能力的,对事物的认识感性较多。一是小食品外包装印制图案鲜艳,名称对儿童极具诱惑性,如“红烧牛排”、“加州烧鸡”、“松骨脆脆香”等;二是混装在食品里的小玩具为儿童所喜爱,但这种混装可能对身体造成危害却一无所知;三是儿童的消费能力较低。重价格、轻质量是目前小学生消费的普遍心理,廉价食品有滋生土壤,导致生产成本绝对低廉的假冒伪劣食品接踵而至。
二、农村儿童食品安全问题突出的原因
(一)社会关注度不高。近年来,城市食品安全问题倍受关注,成为媒体报道的热点,但对农村特别是留守儿童食品安全问题关注度不高。相关部门对留守儿童情感关注度高,心灵慰藉多,但对儿童身体健康成长关注不多。
(二)经营者道德缺失。一些小企业、“三无”小作坊瞅准农村市场“需求”,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牟利为目的,追求利益最大化。批发商和零售商只图价格便宜、销路旺盛,不注重查验食品质量,使一些的价低劣质的“三无”产品充斥农村市场。
(三)安全意识淡薄。农村90%以上留守儿童每天都有2元—5元不等的零花钱,而假冒伪劣产品以其超低价格、刺激口味深受他们喜欢。加之监护人素质不高,维权意识淡薄,几乎没有查验相关证照和索要销售发票的意识,“不干不净,吃了没病”的误导性消费观念也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儿童的饮食习惯。
(四)监管执法力量薄弱。长期以来,由于执法部门人员少,监管范围广,且都处在中心场镇,疏忽了农村地区,监管频率和质量不到位。加之摊贩和闲散农户多半为无证无照经营,流动性大、随意性强、隐蔽性大,导致执法者监管难,消费者事后维权难。且各职能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沟通协调不够、执法合力不强,容易出现交叉执法、重复监管和空白地带,出现“都该管,都不管”的相互推诿现象,给问题小食品得以生存的空间。
三、农村留守儿童食品安全问题的建议与对策
(一)加大农村地区食品安全宣传普及教育力度,提高留守儿童及其监护人的安全维权意识。学校是食品安全宣传普及教育的主阵地。以幼儿园、中小学为主,开设专门的食品安全消费教育课程,纳入正规的学校教育课程体系,将健康安全消费知识理念植入人心。同时,工商部门加强与学校的合作,成立校园维权志愿小组。由具有一定维权知识、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的学生担任小组成员,及时反映问题,开展食品维权知识的讨论和交流,发挥团队力量自觉维护合法权益。营造“工商主抓、师生参与、社会(家长)支持”的工商、学校、社会联动的良好工作氛围,通过面对面生动形象地讲解演示、图文并茂地知识呈现,引导学生通过“看、闻、问”识别假冒伪劣食品,拒绝“垃圾食品”,不购买、不食用不安全、不卫生的食品,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和“三无”食品,养成正确的消费习惯和良好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经营者加强自律,从源头上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基层工商部门要在当地村干部和村氏的协助下,摸清流动摊贩及闲散农户的资料,通过广泛宣传、强化培训监管、行政指导“三到位”,深入贯彻食品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的理念。与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食品安全经营承诺书”,指导其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食品批发市场、批发户、集贸市场和食品经营企业为重点,大力引导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退市以及市场开办者质量管理责任等自律制度,强化其质量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其自查自纠、自检自管的能力,从源头上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三)整合执法力量,填补监管空白。实行“包村包点”,构筑农村食品安全组织保障体系。由政府牵头,联合质监、药监、工商、卫生等基层执法部门,监管干部沉下去,与辖区行政村群众加强联系,分区划片,包村包点。大力开展农村维权联络点建设,充分发挥农村“12315”维权联络员熟悉本地情况、信息渠道面广的优势,与基层工商所一道共同构筑农村食品安全联防联守、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实现监管覆盖全区域。
(四)加大监管处罚力度,规范商家经营行为。一是全面清理整顿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 ……此处隐藏36584个字……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啵ê库)水域标准。农村饮用水工程水质状况也不容乐观,2022年以来区改水办、区卫生局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的规定,对全区72处农村饮用水工程进行了监测,在抽查的288件水样中每件水均有不合格的项目,主要体现在感官和微生物指标上,其中微生物超标率高达94.8%,2022年的72件样品中水质合格率为9.72%,而2022年的116件样品中无一件合格,一旦饮水方式不当,可能造成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二)缺水人口依然较多
根据区水利局调查收集的多年平均数据分析,在连晴30天的情况下,全区农村缺水人口118696人,缺水比例为27.4%;在连晴60天的情况下,全区缺水人口199341人,缺水比例为46.01%;在连晴90天的情况下,全区缺水人口278321人,缺水比例为64.24%。在连晴30天的情况下,按缺水人口所占比例,缺水比例大于等于50%的为严重缺水地区,主要有石船和统景镇;缺水比例大于等于25%小于50%的为较严重缺水地区,主要有茨竹、龙兴、大盛、古路;缺水比例小于25%的为一般缺水地区,主要有兴隆、大湾、木耳、洛碛和玉峰山镇。另据水利部门调查,2022年底全区已有水利工程的现状供水能力2.07亿m3,其中城镇1.18亿m3,农村0.89亿m3;而全区农村生产生活需水量为2.55亿m3,缺水量达1.66亿m3。
(三)供水净化设施简易
农村供水大多为简易自来水,基本上没有处理和净化消毒设施。几户人家联合建一个蓄水池,从一个相对“干净”的地方把山泉和山沟水引到池子里,就放水饮用。水体没有得到基本的处理,纯粹是天降水。有的地方居住分散,寻找水源困难,没有过滤消毒,就直接饮用山塘蓄水。部分农村人口饮水问题主要是依靠各自在池塘边或低洼处打井过滤浅层地表水解决,水井周边就是粪池或其他容易产生污染源的区域。在枯水季节,池塘、低洼地无水时,村民用水就得不到保障。另外,部分村民为了节省投资,使用的是不合格甚至是有毒的塑料管材,容易造成身体的慢性中毒。
三、xx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管理体制存在弊端
农村饮水安全涉及的管理部门较多,没有一个统一的协调机构,管理体制不顺,协调沟通困难,未能形成城乡供水一体化的体制,存在“多头管水”的问题。农村面上改水的协调职能在区爱卫办(区改水办),水资源管理和集中式供水工程建设职能在区水利局,农村饮用水源水质监管职能在区环保局和区卫生局,城镇供水由区自来水公司和镇政府负责。乡镇场镇水厂管理主体较为复杂,经营形式有三种:一是由当地政府管理,比如龙兴、统景水厂;二是由政府管理、公司承包经营,比如兴隆水厂;三是由政府管理、私人承包经营。从调查来看,绝大多数水厂经营处于亏损状态,如统景水厂2022年1-5月主营业务收入30.29万元,其他业务收入13.08万元,亏损7.09万元。由于大部分供水单位都承包给了企业或私人经营,经营者主要考虑的是利润最大化,没有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不熟悉水质处理工艺和相关的卫生知识,对水质未落实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监测,水厂消毒设施不健全,为降低成本很少或根本不投放消毒药物。
(二)水源缺乏有效保护
一是有很多村人畜共用水源,临近的厕所和牲畜粪便离水源太近,周边农田中的农药、化肥、除草剂过量使用,加重了饮用水质的化学污染。二是为了适应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要求,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发展较快,规模不断扩大,绝大部分畜禽养殖(场)户没有污水、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70%的垃圾直接排放,造成第二次污染。三是镇街中小企业粗放经营,环境保护意识淡薄,缺少排污措施,严重污染地表水。四是镇街场镇配套设施不完善,没有污染处理设施,已经建成的污水、垃圾处理设施作用发挥不好,造成当地地表水和地下水人为污染,更加加剧了我区农村饮水安全隐患。五是大部分乡村水源防护条件差,有的水源建在坑塘边,有的制水区与生活区分不开,没有水源保护警示标志,取水井得不到有效的保护,使供水水质不能达标。
(三)建设资金投入不足
农村饮水安全资金是按受益人口进行补助的,2022年以前其补助标准只有313元/人,而实际需要的投资一般在800元/人左右,加之区级对该工程的配套资金少,造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标准低、规模小,施工质量无法保证,经过几年的运行,部分工程已不能正常供水。另外,部分饮水工程是由个人投资兴办,投资者为一味追求眼前利润,致使工程材料质量不能得到有效保证,造成工程标准较低,不能长期发挥效益,甚至用不多长时间就报废。农村场镇水厂多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受当时经济和社会条件限制,供水管网大多数采用水泥管和普通塑料管,经过二十多年的运行使用,加之缺乏有效的维护和管理,机电设备陈旧不堪,管网普遍老化。
(四)供水管理问题较多
农村饮水工程受地理和居住条件影响,一般具有管线长、规模小、用水量少等特点,加之物价部门在核定供水水价时,一般都要考虑当地居民的承受能力,其水价基本上比成本水价低,如:兴隆水厂现行水价为3.4元,其成本水价为4.5元,镇级水厂的情况都与兴隆相似,其他村级水厂的现行水价基本都在2.5元左右,而其成本水价最少都在3.5元以上。造成成本高的主要原因是,我区乡镇水厂都是使用的非普工业用电,电价占支出费用的比例太大。比如,茨竹水厂取水扬为 380米,水处理必须进行二次提灌,电费占支出费用的69%。因此,大多数已成饮水工程都只能保证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这样既不能保证工程的供水水质,更不能保证工程的更新改造,工程长期带病运行得不到有效整治,最后只能报废。
四、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强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作
农村饮水安全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和农村广大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一项民生工程,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农村工作和水利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区委、区政府和有关部门、镇街要充分认识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加强农村饮水安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民生问题,主动抢抓中央扩大内需和两江新区开发建设的新机遇,加快推动建设一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完善农村供水社会化服务体系,切实保障农村群众持续获得安全饮用水。力争到2022年前,全面解决农村12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和管理的新机制,确保集中供水工程水质全面达标,分散供水工程水质基本达标。建议区政府专门成立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水利局、区卫生局、区爱卫办、区国土分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委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统一规划、统筹协调全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区水利局负责农村饮水工程的规划布局,区卫生局负责农村饮水工程的水质监测,区爱卫办(区改水办)负责农村面上改水,区国土分局负责指导红层找水和饮水工程用地问题,区财政局负责统筹解决农村饮水安全资金,区发改委负责饮水工程项目立项和水价核定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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